中古小豪宅列課稅範圍 獲利率調高到20%
針對個人出售房地合一稅上路前所取得的舊制房屋,財政部宣布三大措施,包含:一、調高設算所得額標準1到5個百分點,以反映地區差異及市場交易熱度;二、豪宅獲利率自17%調高到20%;三、新納低總價、高單價的小豪宅入列,使設算所得更趨近交易實際所得。
財政部公布11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的財交所得計算規定,針對個人出售2015年12月31日房地合一稅上路前,所取得的舊制房屋宣布三大措施,其中,豪宅獲利率自17%調高到20%,並新納低總價、高單價的小豪宅入列。財政部去年從嚴修正豪宅定義,大幅下修成交金額門檻,今年則在成交總價外,新增每坪成交金額的豪宅定義,等於進一步緊縮,讓每坪單價高、但總價低小坪數高價宅也列管。
財政部過去對舊制房屋的「豪宅」定義,是指房地總成交金額(含車位)台北市6,000萬元以上、新北市4,000萬元以上、其他四都加新竹縣市3,000萬元以上,六都加二以外的其他縣市則是2,000萬元以上。考量六都加新竹以外的其他地區範圍廣大,且不少地方居住型態為較大面積房屋,例如透天厝等,為符合實際的情況,因此將其他地區的豪宅總成交金額門檻,由2,000萬元調高至2,200萬元。
今年新增的每坪單價,則是以不含車位房地總成交金額,除以不含車位房屋所有權登記總坪數計算,台北市為每坪120萬元以上、新北市每坪75萬元以上、四都加新竹50萬元以上,其它縣市則是每坪35萬元以上。
高價住宅以外的一般房屋,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例來計算獲利,比起高價住宅的所得計算方式,稅負通常較輕。根據113年度標準,全台368個行政區中,200個行政區的一定比例,較112年度有所調升,調高設算所得額標準1到5個百分點,以反映地區差異及市場交易熱度。調整幅度最高達5個百分點,全台包含15個行政區,台南市則有安定區、新營區入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