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四通十階案
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十階段)」案自114年3月3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3月3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臺南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相關檔案
1.永康交流道(四通)(十階)案發布實施-pdf(681.03 KB)
2.永康交流道(四通)(十階)案發布實施-計畫書pdf(46.45 MB)
3.永康交流道(四通)(十階)案發布實施-計畫圖tiff(1.97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