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四通一階案
擴大及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第一階段案,自114年3月20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3月2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計畫書及圖公告於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新營區公所公告欄、鹽水區公所公告欄及柳營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相關檔案
1.新營交流道(四通)(主計)(一階)案發布實施-公告文pdf(689.74 KB)
2.新營交流道(四通)(主計)(一階)案發布實施-計畫書pdf(28.82 MB)